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中提出的健全依法维权和纠纷化解机制等意见精神及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证监会《关于全面推进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要求,进一步推进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建设,大连证监局在
在大连证监局的积极推动及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的直接参与指导下,中证大连调解工作站与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了委派委托调解机制。通过诉前委派调解的方式,受理了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319名投资者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中证大连调解工作站对案情进行深入研究,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经当事双方的共同选择,为案件匹配了3名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专家调解员组织调解。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中证大连调解工作站充分发挥专业敬业精神,根据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对上市公司损失赔付要点进行认真核实、反复论证,并通过搜集整理司法判例及实物资料,对本案中系统性风险因素的扣除比例进行了测算,在综合考虑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偿债能力和发展需要的情况下,提出上市公司按照原告实际损失的三折予以赔偿、原告在收到赔偿后撤回对上市公司起诉的调解方案。其中,已有66名原告与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调解协议,提前获得197702元赔偿,有效地保护了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了辖区资本市场的稳定。
下一步,中证大连调解工作站将继续在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的正确领导及大连证监局的指导下,尽职尽责化解辖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与投资者的矛盾纠纷,做好监管部门助手,并持续推动辖区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建设,配合完善与法院的委派委托调解机制,提高纠纷承接、办理能力,充分发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职责,提供高效便捷的纠纷调解服务。